关于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 养老机构服务合同(征求意见稿)意见的函
各会员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广西养老服务市场,优化营商环境,根据民政部等 7 部门《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》(民发〔2024〕19 号)文件要求,自治区民政厅起草了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老机构服务合同》(征求意见稿),现请各养老机构提修改意见。协会汇总后上报民政厅,请各单位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上午下班前反馈(电子版同步发邮箱),逾期视为无修改意见。
联系人:韦珍敏,15678886551;
赵仲云19353604361;
覃琮智 19353604301;
电子邮箱:gxylxh2022@126.com。
附件: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老机构服务合同(征求意见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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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核 | 覃昌良、韦佩忠
稿件 | 赵仲云
图片 | 陈甲达
版面 | 覃琮智